标题或全文   标题    全文   |   精确查询   模糊查询
法信服务协议
        本服务协议是人民法院电子音像出版社与您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中国法律应用网络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法信”)及服务所订立的有效合约。您访问或使用“法信”,即承认您已阅读、理解本服务协议所有条款以及“法信”所包含的各项指引、规则、政策、法律声明,并同意受其约束。

1.服务内容
        人民法院电子音像出版社在服务期限内授权您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使用“法信”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

2.授权范围和限制
        (1)授权使用:“法信”及其所含资料仅限于您以内部管理、援引及参考为目的使用(统称为“授权使用”)。您可以访问“法信”,下载、通过电邮发送或打印“法信”的资料,或通过“法信”的保存功能将“法信”的资料保存为电子文档。
        (2)“授权使用”绝不包括:(1)对“法信”全部或部分资料进行再发行、转发、出版、转让、商业或其他开发;(2)通过对“法信”资料系统提取或分析而直接或间接创建或编纂任何产品或作品,包括但不限于专辑、汇编、数据库、目录、期刊、论文等。

3.服务费用和服务期限
        服务费用和服务期限将在订购协议或订购页面中予以列明,您可自行选择服务类型并按列明的价格予以支付。

4.您的权利、义务
        (1)您同意遵守本服务协议以及相关展示页面的相关管理规范及流程;
        (2)您应按照订购协议约定或“法信”订购页面提示支付相应服务费用;
        (3)除人民法院电子音像出版社书面许可外,严格禁止访问人民法院电子音像出版社的计算机系统或其他内部信息系统;不得以任何方式在信息网络上发布、传播或转让“法信”相关服务和软件,也不得反编译或试图以其他任何方式发现“法信”提供的服务或软件的源代码;
        (4)禁止以任何目的在“法信”平台使用网络爬虫或其他自动下载程序或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从“法信”获取他人邮寄或邮件地址、发布商业广告;
        (5)不得利用“法信”发布或散布非法信息,非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封建迷信信息;具有辱骂、憎恶、淫秽、亵渎、色情、恐吓、粗俗性质的信息;教唆犯罪的信息;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在法律上可能被提起诉讼的信息;其他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国家政策的内容;
        (6)不得进行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
        (7)如果您未能遵守该等条款,您访问和使用“法信”的权限将自动终止,同时,您必须立即销毁所有已下载或打印的资料,并停止使用指向“法信”的任何超链接;
        (8)您通过使用“法信”产品及服务所获悉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内容资料、技术信息、产品设计、产品逻辑架构、产品计划、与产品相关的人员配置信息、客户信息、财务规划、营销规划等,您同意上述信息都属于保密范围,未经我方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法信”的权利、义务
        (1)“法信”应按照服务条款约定的方式和期限提供服务;
        (2)服务期限内,“法信”将为您提供如下客户服务:
        提供7×24小时售后服务,并为您提供有效的售后服务联系方式,售后服务人员在明确故障后及时进行反馈;
        (3)“法信”可能包含指向其他网站或资源的超链接。人民法院电子音像出版社对通过这些链接而访问到的任何第三方高效资料或资源的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您与第三方发生的任何交易均与人民法院电子音像出版社无关,请查阅该链接网站的条款和条件以及隐私政策;
        (4)在未经人民法院电子音像出版社明示许可的情况下,您不应将您的账号信息或访问您账号的其他方式提供给任何未经“法信”授权的单位或个人。同时,您应对所有使用您的账号信息对“法信”的访问负责。如果您的账号已经泄漏,丢失或被盗,或者您认为有泄露、丢失和被盗风险,请务必立即发送电子邮件到kf@faxin.net并同时致电400-827-6755通知“法信”工作人员,“法信”应及时处理;
        (5)如“法信”发现您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有权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立即终止服务、中止服务或删除相应信息;
        (6)“法信”的所有信息材料是在基于现状的情况下提供给您的,“法信”不做任何形式的承诺和保证,对于您参考“法信”内容做出的一切行为,“法信”不承担任何责任;
        (7)人民法院电子音像出版社保留随时修改和解释本服务协议内容的权利,如果您在本服务协议修改后访问或使用“法信”,则表示您同意接受相关的修改。

6.知识产权
        (1)您承认“法信”产品及其衍生品相关的所有资料及源代码的知识产权属于人民电子音像出版社。“法信”向您提供的任何内容、技术或技术支持、软件、服务等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人民法院出版社、人民法院电子音像出版社或第三方权利人所有。除“法信”授权或第三方权利人书面同意外,您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上述资源;否则人民法院电子音像出版社将追究您相应的责任;
        (2)“法信”所使用和显示的商标、服务标识、商品名称和标志(统称为“商标”)归人民法院电子音像出版社所有。您不得以任何目的复制、仿造或使用这些“商标”或与这些“商标”整体或部分相似的任何标志。您未被许可或授权使用“法信”使用或显示的任何“商标”;
        (3)若“法信”的服务涉及第三方许可使用的,您同意遵守相关协议的内容。

7.违约情形
        鉴于互联网的特殊性,您同意下述情况不属于违约:
        (1)“法信”在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
        (2)由于互联网通路阻塞造成您访问速度下降;
        (3)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因素)或者意外事件,使得本服务协议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担责任。因国家政策调整变化等原因,“法信”暂停或临时取消提供相关数据服务的,不承担责任,但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技术措施,提出解决方案,做好客户服务。

8.争议解决
        (1)本服务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在执行本服务协议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其他条款
        (1)在本协议中,“您”或“您的”应包括您自己、您的机构和您在使用“法信”时所代表或代理的任何机构;
        (2)“法信”在www.faxin.cn相关页面上的法律声明(包括权利声明和免责声明)、隐私保护声明是本服务协议和订阅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如本协议和订阅协议内容不一致的,以订阅协议为准。